1、近(09、10、11)三年教师个人工作计划;
2、近(09、10、11)三年教师个人工作总结;
3、近(09、10、11)三年的备课、听课、作业批改记录。
4、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书(电子稿一份)
5、电子教案(教师个人签名的电子教案,每人不少于2节);
6、试题库(电子版90分钟的标准化试题,每人每学科不少于2份,教师个人签名);
7、体现教改精神的课件(每人1份);
8、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学科的《教学计划》、《教学大纲》编辑,整理好,电子稿上交教务处。
(上述工作截止到2012年1月8日前完成)
教务处
2011年12月30日